我市将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中央财政给予一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依托石家庄北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申报全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近日获得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批准。中央财政给予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是商务部去年启动的一项工作,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属性,着力在投资保障、运营管理、政府监管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时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民生保障能力;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我市作为京津冀的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并已形成了粮、油、肉、菜、蛋、奶、果等十大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辐射全国大部分省市,所以此次能够获批这一试点建设。石家庄北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位于鹿泉区,是市政府规划的西北部农产品物流批发基地,也是市重点农产品物流项目。市场占地374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2014年交易额超10亿元,市场辐射京津及周边10余个省、自治区。经改造扩建,市场总建筑面积可达2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农产品交易面积11.9万平方米。
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我市将以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市政府出资人代表,利用中央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以“金股(一种股权创新,金股权利主要体现在否决权。)”形式入股石家庄北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公益性设施完善和保障公益性机制运行。石家庄国控集团作为市政府出资人,在市场搬迁、公司上市及变更属性等重要事项方面具有一票否决权。
目前,市商务局正按照省商务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就筹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将提出包括注资入股、建章立制及完善市场公益性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意见。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北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改造扩建后成为我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利于我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满足城市扩张的需求,不断提高辐射周边和为市民服务的能力。“不仅可以进一步发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作用,还能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既可承接北京相关产业及市场外迁,也可强化我市为京津提供农产品供应服务的功能。”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