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源头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9.02.2016  13:30

  从2月27日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食药监局将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

  在食品生产领域,该局在省级确定的乳制品、植物蛋白饮料、肉制品、酒类四个重点行业基础上,增加对饮料行业、板栗深加工行业的质量安全审计,注重解决带有行业“潜规则”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全程电子追溯。对白酒、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追溯试点。组织开展迁安粉条、乐亭速冻食品、丰润肉制品、滦南大米加工等食品生产聚集区整治提升。全面铺开农贸市场经营摊点二维码追索服务和食品安全质量保证金工作。

  在餐饮食品领域,统筹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建设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风险自查报告制度。“明厨亮灶”要提质扩面,确保年底前实现有证单位全覆盖。按照《学校食堂两年推进方案》相关标准要求,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检查验收;按照《唐山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落实分类监管和公示告知制度;加强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登记管理工作;落实《送餐服务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规范网络订餐、电话订餐等送餐服务行为。

  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领域,推进提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和化妆品经营单位(个人)登记管理工作,并以违法添加和使用禁限用物质、盗号、冒号,落实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和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及面膜产品。

  在食品“五小”治理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五小”底数,厘清职责,建起台账。深化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全环节、全领域铺开食品安全责任险,实现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单位全覆盖。

  在药品生产领域,该局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管,以药品单品种风险分析为重点,做好评估研判和风险防控。 加大跟踪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的力度,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审计,解决深层次问题。引导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度,督促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质保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企业和中药材提取物使用企业的监管。开展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停产半停产企业和药包材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低限投料、违反注册申报工艺生产药品等行为。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责任,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再注册和监管工作。

  在药品流通领域,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适时开展飞行检查和GSP跟踪检查,重点打击“挂靠走票”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借助正规渠道“暗渡陈仓”,销售不合格药品。针对特殊药品、专管药品、“回流药品”等重点品种,及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的药品零售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盟门店、委托配送及远程电子审方工作。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及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审计,逐步推进我市二、三类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重点规范整治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和以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开展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整治,保证在用设备安全有效。

  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该局集中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医疗美容领域药械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社会福利机构食堂、烧烤门店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非法经营等15类专项整治。一年来,全系统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612起,移送司法机关46起,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17%。

  2015年,全市共抽检食品31087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780批次,不合格率2.5%;检验药品955批次,其中不合格167批次,不合格率17.5%。

  该局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上报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事件)5436例,为提取风险信号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