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呈现三大积极进展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陈炜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在18日召开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脱钩工作最新进展。
10个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介绍,为了推动落实总体方案,有关部门分别牵头制定了党建、机构编制、外事、行业公共信息平台、负责人任职、国有资产、经费支持方式改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办公用房、综合监管等10个方面的配套文件。近期,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徐绍史说,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五脱钩五规范”:一是机构脱钩,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关系;二是职能脱钩,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职责分工关系;三是资产财务脱钩,规范和明晰财产关系;四是人员管理脱钩,规范用人关系;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脱钩,规范相关管理关系。
他介绍,通过“五脱钩”,切断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通过“五规范”,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此外,徐绍史说,推动脱钩工作,要注意实现“脱”与“接”的无缝对接,做到相关工作不断档,管理调整稳妥有序衔接。要在转移公共职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税收优惠、健全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给予行业协会商会更多支持,促进协会商会转换体制机制。要做好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既守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底线,也保障行业协会商会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负责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发布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介绍,民政部专门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即将正式下发。
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方面,李立国介绍,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要按照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任职资格审核,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经验能力、任职年龄等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大审查力度;三是严格任职程序,负责人产生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四是加强履职管理,严格执行理事长(会长)定期述职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实施主要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李立国说,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日常管理中,民政部门要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活动、资金、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加大财务抽查审计和实地检查力度,并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同时,要推行信用管理,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李立国还介绍,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摊派、乱收费行为,今年下半年,各级民政部门要牵头组织一次集中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
创新行业协会商会运行机制
总体方案明确,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刘振江说,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同时,改革将会极大地激发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发展的活力。
“这次脱钩改革将是行业协会商会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邵章鸿说,如果协会能够被批准参加脱钩试点,将重点按照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配合主管单位制定好协会的脱钩实施方案。同时,脱钩过程中,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