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25.12.2015 23:5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12月24日,我厅与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杨志军律师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
合同签订后,受聘法律顾问将参与我厅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各领域环节,为行政行为合法性把关,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对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杨志军律师,男,中共党员,1961年生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198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省政府法律顾问。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厅
25.12.201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