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12.10.2015  11:54

历年来奶粉、药品等诸多事件以及最近发生的天津大爆炸---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这些事件发生后虽然找出责任人,给予了严厉的处治甚至判刑的都有。但对那些失去健康和亲人的人们,是怎样的不可弥补的伤痛?我想没人愿意见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幕。可为什么不能及时引起重视,防患于未然呢!相关部门是麻木了,还是……

近期身边发生了一件小事情,颇有些感慨!

石家庄的田女士2015年7月,在中山路与青园街附近一大药房买了一百多元的极品枸杞,在家里和单位都放了一部分方便饮用。本是配菊花茶一起泡水喝,偶尔单独食用过两三次,竟然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因病情突发且反应强烈,就近到门诊诊治。第一次发生在周日外出回来后,大夫说是美尼尔综合症,拿了些药也就过去了。后来不到一个月同样的症状在上班期间又发生了一次,门诊大夫说是食物中毒,当时不信中午吃饭都是平日常去的地方,以前也没有啊。大夫就给开了些清脑治吐的药。

    直到一天田女士又吃了几粒枸杞,又有翻胃的感觉。才察觉到不对,想起之前那两次也都吃过枸杞,就在网上搜,结果是对二氧化硫过敏的人吃了被熏过的,可能有此症状。那就不吃了吧,当时也没多想。后来翻抽屉时又看到,想想放着也可惜洗洗是不是就好点呢。结果一沾水就有浓浓的橘红的颜色出来,洗了好几遍后才变淡。是不是染过色啊,田女士一边洗脑袋里就冒出这念头。几天后下班田女士拿着袋子里剩的枸杞去药店,把情况详细的反映了一下。药店解释说,“枸杞果肉本身就有颜色夏季天暖外渗出来的,属于正常现象。我们经常给客人中药里配,没人反映有问题,而且我们自己也用。”因为之前其他病人对别的中药有过过敏反映,说可能是田女士对枸杞过敏,可以让家里其他人用。

    田女士将信将疑,后来药店打电话回访时耐心告诉田女士,可以看枸杞果实的蒂部是不是浅白色,一般情况下是浅白色的肯定没染过色。田女士回去后拿出来一粒一粒的看,竟发现有好多枸杞整个一色的暗红色,蒂部更深更暗。这枸杞真有问题吗?可一时田女士也不知道怎么办。后来在网上看到12331的举报电话,便试着打电话把情况说了下,对方让拍成照片发给她们指定的邮箱。过段时间说已经受理,交由相关部门调查。

    在9.10田女士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称据调查该药店说柜面枸杞卖完了,没法检验,也不能确认是否染过色。田女士听了有些诧异,“都卖完了,一粒没剩吗?就看那图片上,颜色也很不正常的,我儿还有一瓶没开封你们可以用。再说药店说没了你们信吗?怎么可能一粒不剩?”对方却说,个人手里的药检所不给检验,也没收到图片。田女士对此质疑,对方说跟领导再说下,图片可以找找。之后就没了音讯,田女士又想起这件事,就打电话过去询问,并称见药店还在卖。对方又说是那个批号的卖完了,图片已转交到她们手里,但还是没办法确认什么。田女士再次强调自己手里还有该商品,并且有开具的发票,对方说再打电话问问,之后回复说药检所还是不给检验。

      田女士向其索要药检所电话,致电询问为什么不能用消费者手里的药检验。药检所称现在的技术发达都可以密封,担心有人恶意投诉。追问是依据那些法律法规,对方称“食品药品管理法”可网上搜。可网上查到资料很笼统,而且没有明确限制不让用消费者手里的商品检验的规定。

      努力争取我们是受益者,姑息忍耐我们或将是受害者!

田女士不解,如此调查流程企业完全有可能故意说药没了,食品药品监督局就因无法抽到检验药品,这样不了了之?这岂不是给一些违法企业大开方便之门!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又如何得到真正的保障!

或许有人说中国的国情就这样,是的国情使然。但这是我们愿意接受的吗?就拿十一长假期间国民日本旅游狂购商品、药品的行为,我想答案是否定!我觉得每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都应该刨根问底,问个彻底明白。为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出一份力,求个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