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 凝聚青春正能量
怎样引导学生和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市通过组织“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用24字核心价值观激发青年人的共鸣,凝聚起青春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在东风西路小学,一堂别开生面的主题班会上,同学们争先恐后讲述自己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在老师的引导下,大家渐渐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小学生 李俊佑:我对法制的理解就是我们要知法懂法,做个守法的小公民。
小学生 王倩睿:我觉得和谐就是和同学搞好关系,和家人搞好关系,多和他们交流。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引导青少年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说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理解。从“我”出发、主动“代言”,成为活动的最大亮点。
在市第十七中学,高一十班的同学们有的在阅读核心价值观宣传册,有的聚在一起欣赏核心价值观的手抄报,与小学生们稚嫩的代言不同,中学生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增添了几分昂扬的青春活力。
高中生 王月佳宝:在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中,我们开展了很多活动,办手抄报,主题演讲,丰富多彩的活动也让我们在潜移默化形成了对核心价值观更深刻的认识,逐渐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大意)
市第十七中学高一十班班主任 任曼菊:中学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时候,这时候通过代言核心价值观这个活动,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根发芽”的过程,就是“培育和践行”的过程。对于每个参与活动的青少年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再是一串抽象的概念,而是“我”从日常生活实践中体会到的,可感知、可奉行的行为准则和思想理念。“代言”的形式,更让青年把自己作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体,从旁观者变成了实践者,从而可以更真切、更深刻理解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内涵。
来自桥西区法院的青年志愿者们也走出办公室,走进社区,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活动,践行了敬业精神,传播了法治理念。
桥西法院青年志愿者 乔增宁:作为一名青年法律工作者,我们结合自身工作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帮助居民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通过一件件小事就是最好的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