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成立市委督导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等“五项重点工作”督查

14.12.2016  1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委常委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常委带队督查工作制度》有关规定,11 月29 日至12 月10 日,市委组成11 个督导组,每组分别由两位市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承德高新区,就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经济运行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五项重点工作”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其中市委常委为第一责任人,对督导检查工作负总责。
  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11.8”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25”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11.2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30”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承德市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通知》、《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岁末年初尤其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四是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准备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情况。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活动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围绕防范事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志标识、建立台账、制定和落实管控及整改责任、措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