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党委下发安排意见,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
开滦集团党委下发安排意见,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
日前,开滦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安排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三个作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意见》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和新理论。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和省委先后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具体要求。近两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水平,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将这些好的做法固化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仅是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我们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迫切需要我们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建立健全一系列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和贯彻落实“扭亏脱困、转型升级、稳定发展”工作主基调,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要增强制度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形成重视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氛围和环境;要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三个作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使加强党建的各项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实际行动;要促进各项工作,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推动“扭亏脱困、转型升级、稳定发展”工作主基调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意见》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要符合《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要求,要坚持从严治党,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最新要求,充分体现领导班子的民主性、党组织的纯洁性、党员行为的先进性、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党建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系统性,要坚持党委统筹,保证各项制度相互衔接,成为体系,要按照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确保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专业性、科学性;要坚持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体现讲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以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作为检验制度建设工作成败的标准。
《意见》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及所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重点在五个方面做好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班子建设方面。围绕领导班子思想作风、规范用权、谋事创业、团结协作、修身律己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集团党委将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重点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履职述职、高管人员选拔使用管理及业绩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二、三级单位党委(总支)要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在此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层面制度建设内容,建立健全本级领导班子及基层区科班子建设工作制度。基层区科班子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规定,积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打造基层生产经营的战斗堡垒。同时,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二是组织建设方面。围绕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顺畅、坚强有力的目标,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集团公司党委将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分工、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措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创先争优活动、党内表彰、党费管理、党建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及党群部门设置、党务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活动开展等工作。集团所属二、三级单位党委(总支),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运行操作规范、党支部班子管理、“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管理以及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等党建工作制度。基层党总支、支部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党小组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决策议事方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开字〔2011〕55号),是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决策重点,理顺决策程序,推动决策执行,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集团党委将重点修订党组织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注重把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并购重组、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等内容纳入决策范围。二、三级单位党委(总支)在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要指导基层党支部修订完善党总支、支部参与区科决策制度,把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创新与技术进步、奖金分配、班组长任免等内容作为共同决策范围。
四是党员管理方面。围绕引领党员思想,规范党员行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管理制度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将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级单位党委(总支)要重点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基层党总支、支部要在保障党员权力、党员学习培训、服务党员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保证“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创先争优等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围绕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加强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在审计监督、财务监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民主推荐公示制度、重大事项通报、重大决策党内征求意见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舆论监督,要通过制度建设,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型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员工群众特别是广大党员主动关注企业的改革发展,积极参与舆论监督,落实好知情权、评议权和检举权。加强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区务公开等制度规定,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范围,理顺公开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真正发挥公开平台的作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总支)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集团党委要求,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不设规定步骤,对时间节点不作统一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制度清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顺序,做出本单位系统的活动安排,制定“留、立、改、废”制度目录。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积极构建和优化加强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框架,优先考虑对于加强党建工作全局性、纲领性文件的修订和下发,协调推进活动其他各项工作。要强化落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基础上,把功夫下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每季度或每半年要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党建制度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集团公司将各单位、部门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联查之中。要及时沟通,加强交流。各单位、部门上下之间、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借鉴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工作效率。集团公司党委也将通过多种形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将制度进行整理并辑印成册下发各单位,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成果,推动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闻中心 集团党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