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意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统筹协调体制。总体要求是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其中,尤其是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国家减灾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职能作用。同时,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
——健全属地管理体制。《意见》强调,要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对达到国家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支持措施。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如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等。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新华社10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积累了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但也应看到,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意见》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意见》指出,对达到国家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省、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意见》要求,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意见》提出,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