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问】想领新房钥匙 先补两年物业费?

27.08.2015  16:19

这两天,现代城业主贾女士(化名)想要领取新房钥匙,却被告知先要补交两年的全额物业费,否则不给新房钥匙,理由是贾女士2013年签订了小区入住手续书。

现代城小区位于建通街上,共有7栋高层住宅楼。贾女士是1号楼的业主,据她介绍,她2007年通过单位团购全款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商品房,“当时,我们签合同时对方说2008年交房。可直到2013年,我们才接到小区交房通知。”延期交房近5年,贾女士郁闷不已。

同年,双方重新签订了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我们小区还是临水、临电,天然气也没接通,冬天没有暖气,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我就没急着领钥匙,想等到来年春天再装修入住。”可令贾女士没想到的是,等到第二年四月去领新房钥匙时,却被告知先补交一年物业费,合计1000多元。

延期交房5年没个说法,还要补交1年物业费,说是从2013年9月签订小区入住手续书算起,可我当时根本没验房,也没有领钥匙,直到现在房子也还是毛坯房,物业也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我为何还要补交物业费?”贾女士感到不合理,一直没有领新房钥匙。

如今,眼瞅着小区各项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她打算装修入住,去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被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合计七八千元,其中就含有两年的物业费2000多元,“其他费用我都认可,就这物业费,我没法接受。”为此,贾女士向本报求助。

昨日上午,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办理新房入住手续的业主都要从2013年下半年起补交两年的物业费,“这是领导规定,小区延期交房可以免一年物业费,但只针对2013年8月15号前领钥匙的业主,过期的话,就没法享受这个减免政策。”他说,小区物业费是1.2元/平方米,此外装修期间还要缴纳装修押金、建筑垃圾处理费等,各种费用补交齐全后,业主验房也没有问题,就可以领取钥匙,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那么,贾女士到底该不该补交这两年物业费?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物业费,应该以交房领取钥匙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果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权拒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