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 却不知自己已经犯罪

29.05.2015  12:26

  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却不知自己已经触犯法律。近日,面对警方的调查,家住丰南区的李某才如梦初醒。

  2012年至2013年间,李某通过信用卡持续累计透支15500元。银行经过多次催讨,李某却不当回事,抱着能拖一天是一天,为躲避银行催款便更换了手机号码,最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直到此时李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于2014年6月至9月期间将其信用卡拖欠的本金、利息、滞纳金还清,但为时已晚。2015年4月底,李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丰南警方抓获。“我以为把钱还了,就没事了,真是追悔莫及呀”,面对民警李某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1万元以上就将被立案追究。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欠款到期及时还款,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或因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之赌气,而采取躲避银行工作人员、变更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方式试图躲避债务,如此容易导致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因此,公民在办卡、用卡时一定要量力而为,不可心存侥幸。同时,身份证等个人资料不要轻易透露给别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