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加强风险监测 严打电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开辟执法打假“第二战场”
质检总局加强风险监测 严打电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 本报记者 何 可
质检总局查处400余件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公布5起典型案例。
质检总局上半年抽查5大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3.9%。
2014年,质检总局在电商领域的几次动作,曝光度极高。在这个年零售额超过10万亿元、拥有3亿消费者、质量问题频出的产业,质检总局开辟出执法打假的“第二战场”,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探索,保卫着电子商务领域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
国抽诊断电商“三高”问题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市场新形态和经济新增长点。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8万亿元,占GDP比重近20%,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十分明显。2014年前3季度,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经超过去年,超过了1.8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0%。目前,我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但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问题的反映日益强烈。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规范发展,严厉打击电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013年,质检总局通过网上买样组织对网上销售的16种电子商务产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还不到50%。
2014年,质检总局又组织对B2C自营业务的14种电子商务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从电商平台的自营仓库和天猫网站的旗舰店、专卖店上抽取样品,抽样合格率为73.9%。两次合格率均远低于线下产品抽查合格率。
由于电子商务通常是跨区域交易,商家的注册地、经营地、电商平台所在地、商品的发货地、消费者收货地不一致,流动性、跨界性、隐秘性等特点非常明显,给产品质量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从这两年抽查监管的情况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特点可以用三“低”三“高”来概括。一是产品抽查合格率偏低、假冒伪劣产品比例较高;二是标识标注比较规范的产品比例较低、“三无”产品比例较高,仅2013年的风险监测就发现有1/4的样品为“三无”产品;三是耐用类产品可靠性水平偏低、小家电产品安全风险比较高。
“神秘买家”助监管破题
2014年7月4日,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杭州调研考察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时强调,电子商务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质量安全问题,搞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是质检部门面临的一个大课题,也是一个大挑战。
相比线下抽查是“面对面”开展工作,线上产品质量抽查存在着不少困难,首先是追溯难,线上抽查只能依靠电商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和产品包装标识信息来追溯生产企业。而这些信息往往存在错误、虚假、缺失等问题,导致常常无法追溯到生产企业,进而无法对问题产品的生产源头进行查处。其次,电子商务领域取证也存在不少困难。比如,法律法规对电子数据的界定还不是很清晰,电子数据的固化、保存还没有成熟的手段和做法,特别是电子数据易于修改,真实可靠性难以确定,甚至根本就无从取证。除此以外,因为网络交易往往跨越几个地域,会出现商家注册地、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商品发货地不一致的情况,这种现象在移动电子商务业务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导致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难以找到侵权方。这些都给线上质量监管增加了困难。
目前,质检总局先后成立了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和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杭州),按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工作原则,采取“神秘买家”的方式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上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据介绍,2014年全国共查处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400余件。
2016年底提高10个百分点
去年10月,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启动了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5年,质检总局拟将进一步采取10项具体措施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
不久前质检总局出台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更是明确提出,全国质检系统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产品质量对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
根据《方案》的要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是把产品质量作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切实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服务与监管,努力构建“放、管、治”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为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据介绍,质检总局已针对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提高进货把关能力。同时,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通过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