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怀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对重度残疾人实施医疗补贴

28.02.2017  23:36

            近日,按照怀政办〔2017〕2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具有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一、二级的残疾人,且残疾人本人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补贴。

经村、乡镇、县残联对全县残疾人摸底调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有461人,县政府缴纳医疗保险资金69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