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入驻”小区 居民认为不安全

30.07.2015  12:27

 

本报讯(记者 赵元君)7月28日,家住河北师范大学家属院的市民刘女士来电反映,一家快递公司租用了他们楼内的房子经营起快递生意,每天来往不断的货车不但让居民们倍感困扰,而且还带来了安全隐患。

7月2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了位于育才街和方北路交叉口的河北师范大学家属院。快递公司就开在7号楼一楼,记者看到,一辆黄色小型货车停放在单元楼前,车身上还写有快递公司的名字,而楼西侧一块40平方米左右的空地则被一扇黑色大铁门封了起来,被快递公司当做仓库使用。一位正在卸货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刚搬过来没多久,是从一位居民手中租来的房子。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这家快递公司是大约一个多月前搬来的,打那以后,居民们就感到诸多困扰。他说,这是个老旧小区,楼前有小房,道路也只有三四米宽,再加上居民平时停放的车辆,空间非常拥挤。自从快递公司出现后,每天早晚都有送货的车辆进出,动静大不说,而且还对居民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有一天我带孩子在外面玩,一辆送货车突然驶过并且猛按喇叭,把孩子都吓哭了!

一对老夫妻也表示,有的送货车开得特别快,他们腿脚不利索,很担心被撞到。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都认为快递公司开在居民楼里不合理,除了安全隐患,他们还担心随意进出的外来人会给小区带来治安隐患。

对此,师大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该快递公司是从房东手中直接租用的房子,属于个人出租行为,具体的经过他们并不清楚,但他们会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件事情。师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会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学校房管中心,尝试与房东及快递公司进行沟通协调。

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的王亚琼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主们同意。如果因为公司的经营行为影响到了其他居民,业主们可以先找经营者沟通,若无果,则可向物业、居委会反映,由他们协调解决,必要时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