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微信违法经营第一案开审:年轻妈妈或被判刑

20.03.2015  12:35

手机微信朋友圈,已经成为很多人推销商品的重要渠道。不过,你可不要以为这朋友圈处在虚拟网络中就可以脱离法律的监管。这不今天,一位年轻的妈妈就因为在微信朋友圈里的违法经营行为,接受了法庭的审判。

今天上午,在桥西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年仅27岁的被告人田某泣不成声,因为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只是在朋友圈里卖香烟就会涉嫌到刑事犯罪。

被告人田某家里有个一周岁的孩子。因为丈夫常年出差不在家,独自带孩子的田某发现微信卖烟的生意不错。加之身边很多人都在朋友圈做生意,这让田某觉得在微信卖香烟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从去年6月份开始卖烟到9月份被查获,被告人田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购买14万多元卷烟制品,通过朋友圈、qq等社交软件销售宣传,累计获利15471元人民币。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且取得该证的零售户必须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才能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而田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此,被告人田某却浑然不知。

最终本案择期宣判。据了解,这是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网络销售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被告人田某也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再提醒一下那些热衷网络销售的人,朋友圈等社交网站也不是什么都能售卖的,像烟草、药品、石油、黄金制品、彩票等是不允许在网络上销售或需要特殊手续才能销售的,做网络销售的朋友可一定要注意,千万别像被告那样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