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圈悄然变身“生意圈” 相关人士:购物需谨慎
“微商”、“微店”不断涌现,微信的朋友圈变成“生意圈”。江 杉摄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江杉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周丽)时下,微信已经成了很多人习惯使用的交流工具,随着微信持续走热,微信朋友圈也成为人们越来越喜爱的信息发布平台。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微信圈仿佛变成了“生意圈”,“微商”、“微店”不断涌现,微友打开朋友圈就像是在逛购物网站。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微信并非正规交易平台,“微店”交易不受《消法》保护,一旦出现质量纠纷,维权困难。
微信朋友圈悄变“生意圈”
“新款服装、进口红酒、韩国代购化妆品……我现在刷微信朋友圈就像逛淘宝,里面出售的商品真是要什么有什么!”今年年初开通微信的唐山市民李扬说,她的很多微信好友如今都在开微店,她每天都能在朋友圈里收到十几条商品推销广告,朋友交流圈俨然变成了“生意圈”。
笔者调查发现,微信庞大的用户群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商家纷纷加入“微信小商圈”,建立起各自的微信平台,在客户群中发布店铺商品、活动信息。而作为个体的微友,也看中了开“微店”几乎不需要成本、无需注册、纳税等便利,纷纷作起了“微商”。
在唐山银泰百货商场经营女装的小金告诉笔者,她通过微信把货品“晒”到朋友圈,很多顾客只要加她微信,就能看到店里更新的新款服装信息,而且店里服装都是现货,顾客直接过来试穿就可以取走,比淘宝等购物网站还要方便,现在她越来越喜欢这种新型的销售方式了。
“辣妈”周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和“妈妈群”的交流使她萌生了开“微店”的想法,“起初我只是想试试看,在微信上发布了一些化妆品、内衣和儿童用品的销售信息,没想到生意越来越好。”周女士说,在微信上做生意并不复杂,她只需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再将商品在微信中进行发布,待买家与她联系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便可由供货方直接发货。
据了解,微信购物链主要由供货方、代理商和买家三方构成。代理商从供货方处拿来商品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扩散,一旦有好友买家看中后便与代理商联系购买,买家把钱汇给代理商,代理商将成本价汇给供货方,并提供买家名字、电话、详细地址给供货方,供货方随后按照买家信息发货,这一交易就算完成。
“微店”购物有人反对有人赞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微信营销,有人反感,有人喜欢。有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销售信息,可以借助微信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同时方便朋友购物。还有不少人表示,这是熟人生意,彼此信任,而且可以买到一些商场里买不到的东西。并且很多实体店铺都在本地,如果有中意的东西,发微信与卖家沟通或是去店铺看实物,都很方便。
但也有一些人认为,这违背了朋友圈注重好友之间沟通交流的初衷,是将利益带到了友情当中,不仅使朋友圈变了味,而且对生活也产生了很大干扰。还有一部分微友表示,尽管对朋友圈里的各类推销广告十分反感,却也十分无奈,毕竟都是熟人所发,所以不太好意思将其拉入黑名单。
此外,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店主“杀熟”。“如果商品质量出现问题,碍于熟人的情面总
不好意思去退换,而不熟的卖家就更是联系不上了,只能自认倒霉。”一些微友在网上吐槽说。
张先生就因从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买了一款某品牌皮包而窝火了好一阵子。“店主是我媳妇的朋友,看她发布的这款皮包的图片和文字介绍都不错,并且讲明了该皮包是国际一线品牌的高仿品,仿真度极高。”但是当张先生拿到实物后却傻眼了,不仅皮质不理想,包上的配件做工也相当粗糙,缺少质感,“这与淘宝上四五百元左右的仿品包差不多,店主居然要了我800元钱。”
张先生说,就为要不要找店主退货,自己纠结了两三天,而当他最终下定决心跟对方协商退货时,得到的答复却令他夫妻二人十分窝火,考虑到彼此之间的关系,最终只好自认倒霉不再提及此事了。
“微店”购物维权是难题
笔者通过调查得知,微信上的交易大部分是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线下支付完成,唯一的“安全保障”只是来自于朋友之间的信任。由于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保障,倘若消费者买到假货或者被骗时,将可能投诉无门。
工商部门提醒,由于很多“微商”没有实体店,对于这些商品难以监管。尤其对于那些个人账号的微信,其商品交易都属于个人行为,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旦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很难确定责任主体,消费者维权可能会是个大问题。
法律界人士指出,微信毕竟不是一个正规交易平台,没有商品的细节展示和顾客评价;付款方式也与传统网购模式不同,没有第三方支付作保障,整个交易过程缺少凭证;售后商品保修证、发票等有效凭证缺失,不方便退换货。这些都是“微店”的弊端。因此,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一定要谨慎,应注意辨别信息的真实性,不能一味贪图商品新潮或价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