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实施科级干部待岗制度 不能履职尽责最长待岗一年

10.05.2017  08:22

河北新闻网5月9日讯(李光宇、徐华)今天,高碑店市正式印发《科级干部待岗办法》,重点解决科级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素养不高、领导能力不强、责任担当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等突出问题,全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办法明确了科级干部待岗的具体情形:对上级的政策规定或任务要求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准确,影响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不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或议事决策规则;团结协作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拆台内耗,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性格特点与任职岗位不匹配,不适应,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能坚持原则,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或事关国家、群众利益关键时刻,不能勇于担当,经受不住考验;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缺乏干事激情;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力。

依据规定情形,高碑店市将履行组织程序,免去干部现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由组织安排学习或到基层一线锻炼,根据表现情况,再决定是否重新上岗。待岗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