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林业[2016]00200090号

16.05.2016  17:26

河北省林业厅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冀林业[2016]00200090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站前路(兴泰道-仁和道)建设项目占用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寿王庄村林地1.0755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