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09.04.2015  01:52

4月7日,涉县供销社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县直公司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结束后,围绕《决定》相关条款,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展开讨论,在完成原有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改革举措。

一是建设农业365服务平台,承接各类涉农培训服务,为农民和核桃、中药材园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和配方施肥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谋划建设涉县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生鲜超市,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实现对接,形成布局合理的市场网络。

三是加快建设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和“同城生活圈”+“一小时配送”服务。同时,推进“赶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解决农民网购难和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网货进城”双向流通功能。

四是积极谋划争取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县政府也将推进供销社改革,筹建农村供销银行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我们要抓住机遇,超前谋划,加快系统内资源整合,推进合作银行试点建设。

五是强化基层社建设。争取县政府支持,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供销社配合,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组建新型基层社。

六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制定完善系统财务“六统一”制度,加强对各基层社和县直公司的资产监管,杜绝社有资产流失现象发生。按照《决定》要求,提取、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单位发展和为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