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四举措强化灾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7月19日,我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引发严重洪涝灾害。为维护灾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食品销售市场监管,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受灾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72人次,检查食品销售者1624户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3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6份,下架水浸食品156公斤。
一、强化灾后监管,对861户食品销售者进行拉网式检查。一是突出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县861户食品销售者和11个集贸市场内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销售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亮照(证)经营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同时,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二是突出重点食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肉禽蛋、粮油、速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膨化食品、儿童食品、蔬菜瓜果等作为监管的重点,发现过期、变质、“三无”和水浸、水泡等食品一律下架或收缴,确保食品质量。三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商场、超市车站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户不漏,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二、突出食品批发环节重点监管,掌握食品进销渠道。批发环节是食品销售的源头,加强批发环节监管,掌握食品进销渠道,是食品安全实现追根溯源的有效手段。为此,该局重点把全县4家食品批发大户,92家批发兼零售的食品销售者作为监管重点,组织专门力量,对其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其严格遵守食品进货查验、销售台帐记录、食品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清楚、进货渠道正规、销售去向明确。同时,对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三、畅通“12315”投诉渠道,确保信息灵通。该局要求全局执法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能及时到位。同时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涉及不合格食品等经销行为的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和食品销售者合法权益。
四、80个批次的抽检,把好流通环节食品整体质量关。灾后温度高、湿度大,各种食品极易受到蝇虫、细菌、霉菌、水浸等污染,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夯实食品安全基础,7月29日,该局深入到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场所,针对老百姓消费量大、关注度高、投诉频繁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等14个品种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食用农产品60个批次,其它食品20个批次,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