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七项措施支持工业50强企业加快发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峻峰)日前,石家庄市按照“抓龙头企业、抓重点行业、抓高新产业、重质量效益、重发展潜力”的原则,筛选确定了石药集团、华北制药等50家重点工业企业,并出台《关于支持工业50强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在“十三五”期间给予政策支持,推进重点企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力促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优先政策支持。优先推荐50强企业享受国家、省出台的支持政策;市本级设立的支持资金,优先向50强企业倾斜;政策允许情况下,有关政策年度内可同时享受;50强企业在申报市级优惠政策时,可不经所在县(市)、区推荐,直接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申报。
实行长效帮扶。按照《石家庄市入企帮扶活动方案》分工和要求,建立对50强企业长效帮扶机制。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破解融资难题、推进项目建设、拓展产品市场、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强化要素保障。优先保障50强企业煤、电、油、气、运等各类生产要素;在用地指标、项目审批、资质认证、引进人才、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政府各类融资平台、担保联盟、再担保公司,加大对50强企业支持力度;同质、同价情况下,50强企业产品优先用于本地建设项目尤其是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及各类政府采购。
实行直通服务。50强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可直接向市直有关部门、分包责任单位和工业50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可报分包市领导,一事一议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对企业问题的解决进展,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工业50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跟踪,及时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企业。
统筹安排企业停限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2015〕1号文件关于“奖优惩劣、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预案的科学性,合理减少工业50强企业的停限产。
实行上台阶激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规模,利税率达到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且在石家庄市辖区内缴税的50强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市财政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经营发展。
此外,还将强化企业宣传,扩大企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