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7.01.2015 13:35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张默
张默庭审现场
27日上午,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海淀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七十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张默被带到现场。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罚。
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27.01.201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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