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医生被打不能无限延续下去

25.08.2014  13:58

    8月20日,湖南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目前,被打主治医生正在住院。当事医院一负责人称,已经进行了法医鉴定,但还没有出结果。当地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但还没有拘留相关人员。21日,岳阳市多家医院的约200名医护人员前往岳阳市政府门前讨说法。(新京报 8月21日)

    岳阳一医生正常执业被打,引起当地医生的义愤,200余名医护人员到市政府抗议讨要说法。医生被打,屡见报端,成为加剧医患紧张关系的因素。医生被打,缘何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抛开光怪陆离的医患纠纷,不管怎样,医生被打,不能无限制、无底线的延续下去。因为双方的冲突,只能加剧紧张的医患关系,于患者于整个医疗行业都不是利好消息。

    从事件本身来看,接诊医生面对被送来已经没有血压的危重患者,按照程序送往ICU进行抢救。对于患者亲属而言,想挽救亲人的心情可以理解,谁都想亲人通过救治康复。但一旦陷入了唯患者是瞻的纯粹利己而枉顾医学常识的漩涡中,就会失去应有的理智。“救活了我给你下跪,救不活你给死人下跪”,这种简单的思维逻辑背后,就已然把医生和患者及其家属置于水火不容的对立当中。以患者为中心,对于医生而言,是其执业追求。但以患者为中心,是以患者病情康复为中心,并且只能限于此。而不能无限扩大,那样,只能加重医生的负担,鼓胀患者或其亲友的利益诉求。也许正是这种认识偏差,久而久之,就有了“患者永远是正确的”患者定律,就成了医闹行为的逻辑基础,而将联系双方的医疗服务正确与否撇得个一干二净。

    双方既已发生冲突,唯一的纽带就是医疗服务。撇开医疗关系,对于医患双方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益处。当双方特别是患者方面不满意医疗服务而殴打、污辱医生时,就已经超越了双方既定的法律关系,甚至侵犯了医生的人身权、生命权,其殴打污辱医生行为,实为法律所不容。倘若患者或其亲友进一步打砸医院设备设施、扰乱医院等从业秩序,就更冲击了社会秩序底线,不应得到纵容和默许。

    公安部、卫生部之前已经下发了坚决打击医闹的相关规定,并且下令医院要配备专职安保人员,确保医院医疗秩序。配备安保人员,只能从事后维持秩序的角度,起到缓和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冲突。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使得医护人员得不到安全感,其对医护职业的认同感,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医不过二代现象,就是医护人员对其子女或亲友的告诫而引起的负面影响。

    面对医生被打事件,作为当地政府,不能选择沉默,这不仅涉及到偏袒谁歧视谁的立场问题,而是涉及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回归医疗服务联结点这个最根本事实的问题。应该尽快启动事件调查程序,尽快查清医疗服务本身是否存在过错,始终围绕医疗服务本身来调查处理问题,在此基础上,依法加大对医闹的查处力度,给医生一个安稳的从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