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领结束

21.10.2014  09:33

    “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领结束

    未申请的车主请关注明年政策

    记者秦建

    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黄标车办公室了解到, 张家口 市2014年度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和老旧汽车报废补贴申领工作已于9月30日结束。按照市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全市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及老旧汽车的车主们通过报废自己符合政策要求的车辆,领取到相应财政补贴。未来得及申请补贴符合政策的车主请关注明年的相关政策。

    补贴金额按车型排量算

    根据张家口市出台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的有关实施办法,车主将强制报废年限之前的黄标车交售本地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每辆车可获5000~1.8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具体标准为: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5000元;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

    根据政策,对凡符合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贴”的原则,优先纳入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范围。同类车型的补贴标准如果低于张家口当地标准,由市县财政补齐差额。

    具体补贴范围

    1、2014年12月31日前未到强制报废标准且使用不到15年而提前淘汰的“黄标车”;

    2、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补贴政策发布前在我市登记上牌,且于规定时间内在我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辆(参照环保部2012第12号令)。

    4、市财政供养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凡是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全市辖区内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