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扶持企业走出去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
08.07.2016 18:34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按照《 河北 省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扶持企业走出去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河北省扶持企业走出去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拟参股设立的子基金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1、河北省冀财中银走出去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基金申请人为中银城市发展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2、河北丝路国际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基金申请人为新奥投资基金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基金规模8.5亿元人民币。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为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扶持企业走出去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或冀财基金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理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谷三龙 0311-87909372
冀财基金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汤娜娜 0311-66651747
吴彦刚 0311-66651740
2016年7月7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8.07.201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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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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