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人报:河北省法院引入第三方参与阳光司法指数评估

16.07.2014  13:58
      本报讯(记者周斐)7月15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法院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检验全省三级司法公开程度和水平。
      根据《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法院自评与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得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第三方评估机构将由省内独立科研机构担任,以问卷调查和实地查验等形式,实现公众参与的目的。今后,这项工作还将逐步过渡到完全由第三方评估。
  据了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机制保障等都被纳入评估范围。备受公众关注的庭审公开,在评估权重上将占到30%。评估周期为每年一次,每年12月至次年2月进行,次年3月公布评估结果。无论法院层级,评估结果一律进行全省排名,作为各级法院评优评先的依据。
  目前,省法院正在筹备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近期将下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及评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http://www.hbgrb.net/news/HBXW/2014/715/14715222320C06CEK631AC1CA59EJII.html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