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开放 收益分享 河北省破解城市停车难
“错时开放 收益分享”停车模式来了
我省出台多项措施破解城市停车难 企业单位、居民区都可对外
昨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大力推动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并合理取得收益。
措施提出,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准入标准。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作下限要求。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停车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权益。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于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
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间超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鼓励政策。
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原则,综合利用城市土地,大力推动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制定激励措施,简化审批流程,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垃圾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和各类边角空地,谋划一批立体停车设施试点建设项目,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试点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有效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公开停车设施。鼓励统筹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
严禁私自施划、擅自占用停车泊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