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民政局积极落实《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服务保障工作开展。
一是 认真排查,建立台帐。召开乡镇和街道民政人员工作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幸福院进行重点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村(居)委会、乡(镇)办和民政局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三级台帐,明确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服务需求等。 二是 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建立区、乡(镇)、村(居)三级关爱服务保障网络,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资源,根据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给予关爱。组织调研活动,建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家庭履行赡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引导监督机制,提升家庭赡养、抚育和教育能力。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保障。 三是 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切实发挥民政部门职能,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空巢老人及时纳入保障体系,将留守的孤残儿童及时纳入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引导农村散居五保老人、空巢老人入住农村互助幸福院。同时,指导乡(镇)、村落实对农村散居五保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帮扶措施,确保责任到人。 四是 强化宣传,营造尊老爱幼风尚。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老年人和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乡办和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和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九九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老少拉手、互敬互助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浓厚的敬老爱幼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