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紧急部署集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

26.11.2014  19: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在全省掀起学习新《安法》热潮,河北省安委会决定在12月1日开展全省新《安法》集中宣传日等一系列学习宣贯新《安法》活动。
  12月1日,由省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具体实施单位,召开本乡镇范围内所有企业负责人、乡镇安委会负责人及所有成员、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暨主题学习宣贯活动。省、市、县三级所有安监干部,每人分别参加一个乡镇的活动并宣讲、解读新《安法》。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主持活动,在宣讲结束后,向所有参会代表发放《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活动结束后,要求企业负责人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公开信》内容,并在显要位置张贴,保证《公开信》内容的传达范围达到100%全覆盖。
  在活动的当天,要求省、市、县各级媒体对宣贯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公开信》内容全文刊登(播)。另外,将开展一系列的重大宣贯活动:
  一是张杰辉副省长于11月30日晚19:30分,在河北电视台卫视频道发表电视讲话,就全省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及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省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刘宝玲在河北日报发表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署名文章;
  三是河北广播电台对各地的集中宣讲活动进行现场连线实况报道;
  四是12月1日,河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将张杰辉副省长发表电视讲话、及讲话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五是12月2日,河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将12月1日开展的全省集中宣传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全文刊登《公开信》内容;
  六是组织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安全生产志愿者,制作展板、条幅等在街道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悬挂;在车站、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大众发放新《安法》资料、《公开信》等。
  通过以上的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拓展受众群,扩大宣传面,保证宣传的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