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22.06.2017  01:21
  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针对该项工作,许勤省长作出重要批示:电气火灾隐患是重大安全隐患,形势十分严峻。工作时间节点尽可能前移,要加快治理、综合治理,抓好落实,逐级负责,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方案落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内容多,涉及部门广,跨度时间长,计划运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电气安全体系和标准,规范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以及电气工程建设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通过排查电气火灾隐患、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省电气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降低。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