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商业开发项目合作单位的选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合作方的选定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商业开发项目座落于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以西、华山街以东、长江大道以北,项目用地约27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商业开发项目合作单位的选定。本项目的合作单位确定后,首先由石家庄市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开发。合作方负责提供项目开发建设的全部投资(项目土地取得成本除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销售和竣工交付后的物业管理以及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7101225
联系人:张胜利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311-86958907
传 真:0311-86958909
联系人:曹新颜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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