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省会的房价可谓是日新月异,由此催生的房产销售纠纷也开始增多。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说,几年前,自己购买了一套期房,可就在最近交房的时候,开发商突然提出要加价。这让马先生无法接受。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市民马先生,他向记者介绍:在2009年自己与河北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正定荣国花园的一套房屋。从购房协议上看:该房屋位于正定常山东路,房屋面积为124.9平米。每平米的价格为2500元,当时马先生向开发商支付了全款三十一万多元。
马先生向记者介绍:在2009年正定县城的房价也就是每平米两千多元,自己购房的房屋价款完全就是当时的市场价格。因为当时开发商出售的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资质,当时没有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马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预约协议书,约定2010年底交房。但是,因为该房屋手续不全,后来加上国家限购政策以及对违规楼盘施工的严管,该楼盘施工进展十分缓慢,约定2010年交房,可谁知一直拖到了今年。
从2009年到今年,该楼盘陆续补齐了相关手续,并在2015年取得预售许可证。在今年即将竣工,马上就要交房的时候,马先生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让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前提是马先生需要在原有房屋价款基础上每平米加价4500元。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购买该楼盘的业主大约有70位,购房人朱大妈也于2009年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房屋。当时她购买的房屋价格为每平米2600元,总房款32万多元。
这些2009年购买房屋的业主被开发商每平米加价4500元左右。一般业主需要补交房屋价款在60万左右。还有些业主在2013年购买的该小区房屋,当时的价格是每平米六千多元,现在开发商对这部分业主也提出加价要求。
业主向记者介绍:他们已经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如果不接受加价要求,房屋将被开发商另行出售。业主认为: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开发商违约推迟交房不说,在交房时反而加价销售,这样购房者无论如何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与业主代表一起找到开发商要求就涨价一事给出解释。
开发商给理由是:当时证件不全所以价格低,但是现在证件全了,房价上涨,原先的协议被当时一纸空文要推倒重新定价。
根据协议规定:开发商于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届时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因为开发商因素造成业主退房,开发商应该在15日内退还业主房款,并支付利息。如果业主不同意加价,开发商鼓励业主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