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被评为省级司法公开工作示范单位

14.07.2015  16:39

  近日,开发区法院被评为 河北 省司法公开工作省级示范单位,成为全省13家基层法院试点之一,也是我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2014年以来,开发区法院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将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法宝,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向社会公布司法公开目录,并针对司法公开各项内容,制定出台审判流程公开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公开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开发区法院在司法公开平台运行前后,不间断地就平台应用对干警进行培训,使干警熟练掌握了平台的操作,同时,加大对司法公开的宣传力度,开通了法院官方微博,实现了“一站式”司法公开信息服务。对案件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重点工作指标,该院实行每月检查、通报,一把手亲自调度;认真贯彻执行《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办法》,充分发挥评估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以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源头上提高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