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省三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建立健全必学能学愿学机制。我省法院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坚持和完善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案例式、互动式、体验式学习教育,建立年度讲学、述学等机制。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形成高、中、基层法院三级联动,网络自学、集中培训、岗位实训等分类分级培训模式。
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改革。我省法院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意见(试行)》《关于组建审判团队的指导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起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法官遴选选任制度,省法院制定出台《法官员额管理暂行规定》,各级法院分别制定入额法官年度办案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深化落实。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构建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省法院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省法院制定下发《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形成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并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普遍推行法院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有效落实,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突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全省法院选好配强法院领导班子,优化法院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和年龄结构,严格落实法院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省法院制定《关于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树立凭实绩进步、靠实干发展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干警培养锻炼机制,严格执行中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回避、异地交流制度,完善法院干警挂职锻炼制度,坚持新招录干警到基层单位、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弛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从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7年09月01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