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打非治违”综合检查的通知
12.11.2014 19:0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华北石油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冀政办[2013]34号);
4、《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分表的通知》(冀保农薪[2014]1号);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4]19号);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建市[2014]11号)。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为: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1、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执行情况;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3、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实名制推行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建筑市场行为
1、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以及建筑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为。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规避施工许可管理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以及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等行为。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8日。
检查方式:(一)听取各地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筑市场监管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二)通过飞行检查或者“扫大街”的方式,从市区内保障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中,随机确定5个在建项目。定州、辛集市至少检查3个在建项目。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各地交换意见。
四、问题处理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住建部门计入黑名单,省内企业停止投标资格,省外进冀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二)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由住建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依法进行处罚。
(三)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住建部门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同时采取限制招投标、重新核定资质等行政管理措施。
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住建部门记入河北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不予评优评先。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不走过场。对在综合检查期间出现的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和人员,要依法从严追究监管责任。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制度要求,严肃纪律、依法办事。请各地提前将此次检查事宜通知本地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受检资料(附后)。
联系方式:省住建厅:0311-87805207
省人社厅:0311-88616303
省总工会:0311-675691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受检材料明细
2、检查组分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2014年11月6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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