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09.07.2014 16:09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决定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7月8日上午9:00。
二、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建筑业改革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会议地点与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河北会堂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厅。主会场参加人员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及站办、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市场研究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主要负责人及石家庄市全部参会人员。
(二)分会场: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华北油田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到设区市分会场收看,石家庄市不设分会场。参会人员: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主管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工程标准的负责同志和科(处)长,招标办、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办、造价站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各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甲级监理公司、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要保证参会人员,保持良好会场秩序。各县(市、区)参会人员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负责通知,统一到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通知驻石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甲级监理公司、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代表90人准时参会。
(三)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将本市分会场参会人数,于2014年7月4日下午5点前,报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电话:0311-87904537,传真:0311-8780532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9.07.20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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