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攻坚五大重点改善空气质量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卢艳丽、高志丹 记者解丽达)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廊坊市委、市政府把今年5月确定为“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强力攻坚五项重点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坚决把“散乱污”企业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列入“散乱污”(含VOCs排放企业)清单的企业,已全部责令停止生产,并采取断电、清原料等措施坚决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各地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违法生产、新建或擅自恢复生产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的责任。
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涉气企业,特别是高架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从5月10日起,对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各类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并给予高限处罚。涉嫌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因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违法排污企业不实施停产整治的,追究当地政府和决策者的责任。
坚决落实“车、油”污染防控措施。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要顶格处罚、立即关停。加大对各类重型载货车辆的管控力度,各类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坚决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凡是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加强道路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确保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路面整洁。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废渣、临时堆存场物料运输装卸控制扬尘措施,严肃追究经常发生环境问题的工地、企业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坚决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相关部门正在督导各地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步伐,市区5月底前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并明确改造方式、完成时限。
责任编辑:田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