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统筹推进落实城乡低保制度
19.11.2015 16:3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严格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出台《廊坊市“阳光低保”建设指导意见》,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规范为申请、核查、评议、公示、抽查等10个具体流程,形成了“市县一致、流程统一、操作规范、公开透明”的低保审批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建设“廊坊市社会救助信息网”,将近年来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救助标准、程序、申请审批流程在社会救助信息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对去年以来全市累计注销的2.8万户及今年以来重新审核的4.38户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全部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两榜”公示制度,第一次公示在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在县(市、区)民政局做出初步审批后进行,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拍照片,留底档,每月更新一次;在村(居)公开栏内进行长期公开,每季度更新一次。目前,三河市、固安县制定了低保公示公开栏,其他县(市、区)暂时依托村(居)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三是严格低保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由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初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本月低保金发放申请和低保家庭待遇领取清单,财政部门及时审核,通过代发金融机构直接将低保金拔付到低保家庭账户。切实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专项监察,确保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9.11.2015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