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四法”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19.09.2014  20:54

为优化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社区,近年来廊坊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四个办法,为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一是 廊坊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社区委员会工作用房建设实施方案》,对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的标准、实施步骤、设计要求等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全年市辖区有55个社区工作用房达到300平米以上标准。其中,1000平米2个、500平米以上11个、300-500平米42个,占全部社区的70%;其余一些地处老城区,结合城市开发改造时一起规划建设的老城区,分别采取租赁、借用等多种方式,达到100平米以上标准,为社区日常办公搭建起了坚实的硬件平台。

二是 廊坊市社区办制定出台了《廊坊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发放步骤、保障举措做出了明确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 廊坊市社区办制订了《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社区工作分为社区创建、部门工作进社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治安与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7大类,确定了消防进社区、法律进社区、文化进社区、科普进社区等12项服务工作进社区。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建社区文体设施、举办社区科普讲座、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

四是 廊坊市民政局以星级社区为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订了《廊坊市星级社区评分标准》对社区软硬件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1-3星级社区,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并对评出的星级社区给予资金奖励。通过星级社区评选活动的开展,社区文明程度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