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大厂两岁孩子上户口难 已落成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大厂妈妈无法给两岁孩子上户口 急人啊”的问题。7月18日,廊坊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大厂县公安局积极工作,孩子的户口已经于2014年6月16日落入大厂辖区。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们在河北廊坊大厂买房,买房就是想给孩子上户口。买房时说送户口,而且是直系亲属三人。我们的孩子是第一胎,准生证、出生证等条件齐备。买房时孩子还没出生,待我爱人(孩子母亲)将户口从东北迁到大厂时孩子已经一个多月了,要求上孩子的户口,大厂当地派出所不给上。原因就是我爱人的户口是通过买房时送的,所以不给办理孩子的户口。而我的户口是在南方某单位的集体户口,23年前迁入的,已经离开南方单位近20年,所以也没法在我的户口地给孩子上户口。现在孩子已经快2周岁了,还没户口。请问能有办法帮助解决孩子的户口吗?谢谢!
廊坊市公安局 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网上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第86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和大厂县户籍政策规定,关于“一方因购房迁入我县人员可以为迁入日期前30日以内(含30日)出生的新生儿和迁入日期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的规定,孩子不符合落户的条件,但是考虑到业主家里的实际困难和孩子以后的成长,在与孩子父亲原籍派出所联系核实信息后,经大厂县公安局积极工作,孩子的户口已经于2014年6月16日落入大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