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否认“为缓解北京雾霾临时尾号限行”

09.10.2014  13:37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为缓解北京雾霾天气,与北京紧邻的河北省廊坊市紧急出台新规定,临时对该城市交通进行管控,并开始实施尾号限行措施。昨日,廊坊市政府回应表示,这种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微博称,从2012年底开始,廊坊市就制定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根据该措施的规定,Ⅲ级重度污染为:201≤全市平均环境质量指数<300。廊坊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响应,并对机动车进行限号规定。

  据了解,10月08日08时10分,廊坊市气象台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10月8日21时15分,廊坊市发布霾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市将出现重度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1000米,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消除,有重度到严重污染天气。

  另外,根据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响应,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1日,廊坊市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0月8日限行尾号为1和6。10月9日限行尾号为2和7。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3和8。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