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石家庄邯郸保定廊坊单双号限行 限行期间石市公交免费坐

04.11.2014  11:30

石家庄今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城市公交车免费

根据省市气象、环境专家的预测,未来几天,石市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减缓空气污染加重,昨天晚上,市政府召开紧急协调会议,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启动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副市长张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期间,涉及工业减排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发电、热电企业按全市减少用电负荷降低相应发电负荷,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同时,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严控高架源,达标的实施限产,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停产。

涉及扬尘控制方面,要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土方、搅拌、拆除等施工作业,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4次以上,每日喷雾洒水5次以上。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4:00-10:00。全市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彻底清扫冲洗。所有非煤矿山、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所有露天矿山以及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关停。

涉及机动车减排方面,三环内(含三环)采取机动车限行50%的措施(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限行尾号按日推算,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第一天(4日)限行尾号为单数:1、3、5、7、9;第二天(5日)限行尾号为双数:2、4、6、8、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另外,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和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停车时及时熄火。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城市建成区;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记者 孙会芳)

邯郸:城市区全天单双号限行

即日起,邯郸市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

重型货车、渣土车24小时禁行。

中型货车、轻型货车6时至24时禁行。

限行不含军队、警务、应急指挥、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公交车、出租车、外地车辆。

各小区保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切实负责到位,及时通知辖区居民。(来源:河北新闻网)

保定:每天7时至20时限行,涞源县、涞水县、易县、涿州市主城区限行

自11月4日起,每天7时至20时,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和涞源县、涞水县、易县、涿州市主城区,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末位为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限行结束时间将另行通告。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

(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来源:河北新闻网)

 

廊坊:11月4日至11月12日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按照省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全省红色一级响应的要求,11月4日至11月12日期间,廊坊市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应急交通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含外地车。

二、尾号限行涉及道路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县区)。

三、重型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24小时禁行。运输非易扬尘类物品的大型货车每天6时至24日禁行。

四、限行不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

五、11月4日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采取引导宣传,不予处罚,自11月5日起,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并记三分,对非本市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规定的,暂不予以处罚,但应立即停驶或驶离限行区域。如再次违反限行规定,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河北电台记者 布肃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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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的有关规定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规定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今日始

二、限行范围

三环(含)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措施

(一)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二)轻型、微型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00至24:00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三)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每日6:00至24:00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限行措施不含以下车辆:

①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②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③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2014年11月3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

根据省市气象、环保专家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将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减缓空气污染加重,市政府决定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减轻不利天气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温馨提示市民,从4日起我市启动车辆限行措施,机动车每日6:00至24:00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请合理安排出行。(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