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六项举措激发众创空间新活力

18.11.2015  14:59

本报讯(通讯员宁鹏飞、何云霞 记者解丽达)日前,廊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六条措施》,从六个方面推进众创空间发展,以进一步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依据其免费开放的面积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快新建或改建一批众创空间。根据年度服务绩效,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实验仪器,创业培训、中介服务等,由市、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市级财政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市)的最高补贴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有关部门将优先安排众创空间用地指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人事档案和“五险一金”集中托管模式。对注册5年内并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财政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财政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高等学校要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期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时间;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来廊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京津优秀创业人才、创业导师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纳入市管优秀专家序列。

健全创客服务体系。采取购买服务、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服务机构为创客提供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服务,凭实际发生的服务业绩给予适当补贴;建立创业导师团队,为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辅导等服务;依托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创新创业、孵化融资等服务。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市级财政整合设立1000万元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用于对众创空间各种补助和奖励、服务机构补贴、重大创新创业活动、优秀项目补助及宣传培训等;支持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成功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小额贷款试点。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众创讲坛、创客训练营、创业路演和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对参加省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大力培育创新精神和创客文化,加强大众创新创业的宣传和引导,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