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新闻发布会

28.04.2016  18:00

4月28日,廊坊中院召开主题为创新案件评查办法,改进案件评查方式的新闻发布会,廊坊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管办主任杨帆作了的主题发布,廊坊中院审管办副主任史纪红参加新闻发布会,廊坊中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高占国主持新闻发布会。

杨帆主任首先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廊坊中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廊坊中院特别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院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创新和改进案件的评查制度势在必行,以适应形势的变化、时代的要求。廊坊中院通过考察、学习、分析研判,决定尝试引入第三方,主要是聘请律师、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案件的评查,并将这一做法在修订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中作为制度确定下来。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法院案件质量,经廊坊中院党组、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创新、改进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目前只是聘请了律师、陪审员)参与对法院案件的评查,以从不同视角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案件质量评查的目标是贯彻好最高法院司法标准化要求,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标准和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和执行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审判及审判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减少瑕疵案件发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激励先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审判质量责任,促进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 

杨帆主任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评查主体及职责、评查方式和案件范围、案件质量等级评定及标准、案件质量责任承担、评查的相关制度及评查结果运用七个方面的内容。

杨帆主任还向媒体介绍了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的措施。为落实案件评查办法的要求,该院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近期将开展的扣除延长审限案件专项评查的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评查活动实行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二是健全机制,标本兼治。通过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责任,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标本兼治,提高审判质效。三是创新方法,确保实效。评查工作中,切实创新方法,确保实效。对中院案件评查采取聘请律师、人民陪审员与法院业务骨干结合组成评查组。评查过程中,既严格“体检”又开出“药方”。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强化深化案件质量意识,促进审判件质量的全面提高。四是创新手段,科学评查。做到信息化技术与常规措施相结合。要注重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案件评查工作中的作用,也通过信息化技术保障案件评查的质量和效率。五是成果转化,激发活力。做到典型激励与警示诫勉相结合。用科学的绩效考评和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全体法官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