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
9月30日上午9时,廊坊中院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廊坊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徐兵、陈克祥参加新闻发布会。徐兵副庭长向媒体记者发布了全市法院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关情况,陈克祥副庭长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廊坊中院新闻发言人高占国主持新闻发布会。
河北法制报、燕赵都市报,廊坊日报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参与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徐兵副庭长首先向媒体记者介绍了2015年1至9月份,全市法院污染环境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3件,判处被告人58人;审结二审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件,其中维持3件,撤诉3件,无一发还、改判。还就全市法院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所显示的基本特点向媒体记者作了介绍。他表示,从全市法院审结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情况来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从犯罪人员的身份来看,被告人大部分是家族式的小作坊、小企业的业主;二是从污染环境的手段来看,手段越发多样,行为更加隐蔽,打击更加困难;三是从打击力度上看,全市法院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从严掌握,加大了打击力度;四是从打击效果来看,依法加大了财产刑的判处力度,挤压了犯罪空间。他表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从严惩处和打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适用财产刑刑罚,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采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以及集中普法宣传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法,促进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和广大公民牢固树立污染环境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法律意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陈克祥副庭长向媒体记者通报了被告人赵金柱,被告人王素华、刘金来,被告人白自正3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