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军休一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01.2015  23:14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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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1月19日上午,省民政厅军休一所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所党委副书记、所长、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陈宝海分别与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分管所领导对分管科室、支部(科室)负责人对本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承担的责任和职责。做到责任范围广覆盖,责任内容不漏项,责任违反有追究,进一步完善了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了全所每名干部职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监督意识、守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