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让司法更“阳光”
上午9时,独任审判员郑艳萍敲响了法槌:
“现在开庭。涞水县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赵增顺诉被告赵宝全、赵国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涞水支公司和高碑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首先核对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这是记者在河北省法院直播网上看到的一幕。
庭审直播,是河北法院推行司法公开的“重头戏”,不仅有庭审网络直播,还有庭审微博直播、庭审视频直播。庭审直播已成为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
庭审微博直播首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
提及河北法院的庭审微博直播,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的庭审微博直播。
2007年3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王书金提出上诉,主要理由是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他所为。可是,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案的被告人聂树斌多年前已被执行死刑。于是,王书金上诉案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就在公众“翘首以待”之时,河北高院作出一个决定:微博直播王书金上诉案庭审。
2013年7月10日9时,王书金上诉案如期开庭。河北高院微博直播庭审时,不是简单地播报庭审过程,而是及时、客观、公平地播报控辩双方意见。记者“原汁原味”地下载了当时该院发的几条微博:
“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可以认定应该是王书金所为。”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
同年9月27日9时,王书金上诉案继续开庭,河北高院微博依然是及时、客观、公平地播报控辩双方意见:
“检察员相继出示被害人父亲、丈夫、工友、同事等的证言,控辩双方对证言进行了质证。王书金对上述证言无异议,并提出:自己在脱被害人衣服时,可能把小背心挂到了被害人的脖子上,但对花衬衣不清楚。”
“王书金的辩护人主要提出:被害人同事余某的这两份证言所指向的被害人的遗留物,以及在现场不远地方找到的被害人衣服的地点,与王书金的供述是相吻合的。其作为被害人生前好友,但对有些情节、时间的记忆也是模糊的,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会发生变化。那么王书金所供述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也是可能的。”
“检察员认为,上诉人一直确定,被抓获至今,包括在河南、广平公安机关的供述是真实的。但上诉人均没有供述被害人身上有小背心的情节。6月25日庭审中,上诉人同样没有供述被害人身上有小背心。检察机关出示证据后上诉人才提到被害人身上有小背心的情节。即使按照刚才上诉人的供述,说自己可能把小背心挂到了被害人的脖子上,其供述与尸检报告仍不符合。”
河北高院在微博直播王书金上诉案庭审之前虽然也有“引火烧身”的思想准备,可是,及时、客观、公平的微博直播并没有给他们招来“烧身”之“祸”,相反,许多媒体关于王书金上诉案件的报道更趋于客观。
庭审网络直播成为全省法院的“家常便饭”
8月14日上午,记者打开了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河北高院开庭审理的两件民事上诉案件正在直播,同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沧县人民法院的庭审也在直播。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打开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时,广宗县、晋州市、新乐市、巨鹿县、石家庄市新华区等五个法院的庭审正在直播。点击“庭审点播”平台后记者注意到,在8月11日至14日的4天里,河北各地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在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上直播的共有41件。看来,网络庭审直播在河北法院已成“家常便饭”之说并非虚传。
在今年5、6月间,河北高院相继列出并向社会公布了全省法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的时间表:从6月1日起,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网络直播;6月底前,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网络直播;12月底前,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网络直播。目前,河北188家法院的501个数字法庭已全部纳入河北高院数字法庭综合管理平台。河北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直播案件1946件。
全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前,河北高院三个民庭的庭长按照院里的要求担任审判长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试水”,第一个“试水”的是民一庭庭长胡华军。提起自己第一次参加网络直播,胡华军侃侃而谈:
“因为是院里的第一次庭审网络直播,院里、庭里及技术保障部门都做了精心的准备,我自己还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由于准备充分,直播非常顺利,庭审也达到了预期效果。案件审理最大程度地公开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就少了,作为主办人来说,案件如何处理就没了后顾之忧。合议庭合议案件时,拿出了发还重审的意见。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比较平静,而以往二审将案件发还重审时,一审胜诉一方往往会表示不满。最大程度地公开透明确实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视频庭审直播揭开减刑假释工作的“神秘面纱”
过去,一些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习惯做法是“书面审”,很容易让人们联想起最让法官蒙羞的一组词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于是结论出来了:必须揭开减刑、假释工作的“神秘面纱”。
2013年,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州监狱创建了全省首家狱内数字化法庭,今年该院的又一个狱内数字化法庭在衡水监狱建立起来。从此,该院不仅在狱内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还利用监狱信息化网络视频系统,把庭审现场画面传输到监舍、监区多功能教育厅、监狱会见室的显示屏上,服刑人员在监舍和监区多功能教育厅、服刑人员家属在监狱会见室均可收看到庭审直播。同时,庭审还在互联网上直播。
河北高院不仅及时总结和宣传了衡水中院的经验,还在衡水召开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会,向全省法院推广。河北高院还投资为全省11个中院购置了数字化设备,11个中院在28个监狱建立了狱内数字化法庭。狱内数字化法庭自8月1日起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8月4日至7日,张家口中院在张家口监狱公开审理了31件减刑、假释案件,并利用监狱网络视频系统把庭审现场画面传输到设在监舍、监区多功能教育厅、监狱会见室的显示屏上,服刑人员在监舍和监区多功能教育厅、服刑人员家属在监狱会见室收看了庭审直播。
目前,全省28个狱内数字化法庭已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36件。
庭审直播凸显“倒逼”公正
河北各级法院在全面推行庭审直播的同时,不断完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倒逼”公正更加凸显:
——全面推行庭审直播后,河北高院很快发现了庭审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不按时开庭;庭审程序不规范;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有待提高,等等。发现上述问题后,河北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各级法院迅速进行了整改。
——全面推行庭审直播后,各级法院在司法公开平台建立了投诉窗口,设立了官方微博微信微视、院长信箱、举报网站,广泛听取、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比较关注的院长信箱为例:今年以来,河北高院共收到群众投诉310件、意见和建议52件,做到每封信必阅、分类批办、跟踪督促,并及时向来信人反馈办理结果。全省三级法院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了远程接访系统,目前已预约最高人民法院接访53件次。
——包括庭审直播在内的各项司法公开措施全面推行后,过去不易发现的一些错案、瑕疵案暴露出来,各级法院及时、认真查处,并视情节追究了11位责任人的责任。
——河北高院出台了《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评估办法建立了34项约束性指标体系,涵盖了司法公开的各环节和司法公开保障机制等。评估由法院自评与第三方机构“他评”相结合,各占50%权重,今后将完全由第三方独立评估。同时,建立每月通报、定期调度、重点约谈等考核管理机制,对全省190多家法院评估结果每月统一排名,并兑现奖惩。
“倒逼”公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赴省、进京涉诉上访案件比2013年同期明显下降,其中赴省访下降35.9%;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各类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16.95%。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09月05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