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 卫彦明院长寄语青年干警

05.05.2016  08:57

5月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同院机关青年干警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大家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了解青年干警的想法和心声。座谈会气氛热烈,青年干警代表们结合本职工作,分别从理想信念、审判业务、司法改革、学习培训、工作作风等方面谈了自己的感想和体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卫彦明院长认真听取了每位同志的发言,并主动与大家交流互动,勉励大家紧跟时代步伐,把握历史机遇,勇挑重担,施展才华,激情工作,干事创业,争取更大成绩,实现青春梦想。座谈会由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宝森主持。

   会上,卫彦明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对广大青年干警提出五点希望:

   一是胸怀远大抱负,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实际行动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要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影响,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崇高理想。

   二是注重学习思考,增强大局观念。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党章党规标准作为行动准则,守纪律、讲规矩,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信息化时代对法院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针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改革、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广泛汲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知识成果,注重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辨证法和方法论,学会把握全局、判断大势,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和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创新发展思考问题,努力探索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个人价值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是树牢群众观点,厚植为民情怀。要时刻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保障有理有据的人打赢官司、实现权利,以法官的良心良知坚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要不断增强对司法人民性的认同,从实践中感受人情冷暖,体察世间百态,从内心深处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走近群众,了解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自觉把群众对司法公正、文明、亲和的需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结合省直机关作风整顿,着力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四是勇于开拓创新,促进改革发展。要勇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摒弃墨守陈规、因循守旧的惰性和陋习,树立继承发展、超越前人的雄心壮志,敢于上下求索、开拓进取,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要有敢为人先的锐气,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敢闯敢试,敢做敢为,在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发挥优势和带动作用,在不断的探索创新中破解难题,谋求发展,始终走在创新创造的前列。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面对当前的司法改革,充分发挥知识新、思想活、干劲足的优势,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勇于挑起重担,敢于迎接挑战,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在改革进程中实现个人价值升华。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激情干事创业。要有家国情怀和责任追求,正确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勇于担当新时代、新阶段赋予的新职责、新使命,积极为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要经受住艰苦环境的锻炼和考验,立足本职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争作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表率。要力戒空谈、注重实干,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在矛盾和问题面前敢于碰硬、善于解题,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工作常态,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卫彦明院长表示,省法院党组和机关党委将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司法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关怀、关爱青年干警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为大家施展才华、干事创业创造条件,为大家放飞青春、实现梦想搭建舞台,助力广大青年干警为推动法治中国、法治河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