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承德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30.06.2014  10:34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审计署2010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工作,承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并印发《承德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两个特点:一是用词更加规范,对审计范围、单位名称、项目审批程序等进行了修正;二是更加贴近实际,考虑工程款保留太多会影响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把工程待结价款调整到预算合同价的20%。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