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以来,县政府作出紧急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管控。县环保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力做好环保执法巡查。 一是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执法巡查,要求各限产停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管控方案执行限产停产要求,其他企业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严禁偷排偷放。 二是县政府督查人员与环保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煤堆、料场、工地等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存在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向当地乡政府通报,共同做好后续监督工作。 三是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企业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大气污染物偷排偷放等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改正、第一时间严肃处理。此次重点检查限产企业6家,停产企业51家,停工工地27家,对发现2处苫盖不严的煤堆料堆责令及时进行了苫盖。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督导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